成人用藥:
本品成人每日推薦劑量如下:
上述劑量分等量,每12小時給藥一次。在嚴重感染或難治性感染時,本品的每日劑量可增加至12克(即頭孢哌酮8克,舒巴坦4克)。舒巴坦每日推薦最大劑量為4克。
肝功能障礙患者的用藥:參見注意事項部分。
腎功能障礙患者的用藥:
腎功能明顯降低的患者(肌酐清除率<30毫升/分鐘=舒巴坦清除減少),應調整頭孢哌酮/舒巴坦的用藥方案。肌酐清除率為15~30毫升/分鐘的患者每日舒巴坦的最高劑量2克,分等量,每12小時注射一次。肌酐清除率<15毫升/分鐘的患者每日舒巴坦的最高劑量為1克,分等量,每12小時注射一次。遇嚴重感染,必要時可單獨增加頭孢哌酮的用量。
在血液透析患者中,舒巴坦的藥物動力學特性有明顯改變。頭孢哌酮在血液透析患者中的血清半衰期輕微縮短。因此在血液透析后,應給予一劑頭孢哌酮/舒巴坦。
靜脈給藥:
采用間歇靜脈滴注時,本品每瓶用適量的5%葡萄糖溶液或0.9%注射用氯化鈉溶液或滅菌注射用水溶解(參見使用/操作說明本品的溶解部分),然后再用上述相同的溶液稀釋至20毫升,靜脈滴注時間應至少為15~60分鐘。
盡管乳酸鈉林格注射液可作為本品靜脈注射液的溶媒,但不能用于本品最初的溶解過程(參見配伍禁忌乳酸鈉林格注射液部分和使用/操作說明乳酸鈉林格注射液部分)。
采用靜脈推注時,本品應按上述方法溶解,靜脈推注時間至少應超過3分鐘。
肌內注射:
盡管2%鹽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可作為本品肌內注射液的溶媒,但不能用于本品最初的溶解過程(參見配伍禁忌利多卡因部分和使用/操作說明利多卡因部分)。
使用/操作說明:
本品的溶解
其他規格可以參照上表所示數據進行溶解。
本品頭孢哌酮和舒巴坦分別為10~250毫克/毫升和5~125毫克/毫升濃度范圍內,可與注射用水、5%葡萄糖注射液、生理鹽水、5%葡萄糖和0.225%氯化鈉注射液,5%葡萄糖和0.9%氯化鈉注射液等配伍。
用乳酸鈉林格注射液:
本品應使用滅菌注射用水進行溶解(參見配伍禁忌乳酸鈉林格注射液部分)。采用兩步稀釋法:先用滅菌注射用水溶解(如上表所示),再用乳酸鈉林格注射液稀釋至舒巴坦的濃度為5毫克/毫升的溶液(用2毫升初配液稀釋至50毫升乳酸鈉林格注射液中或4毫升初配液稀釋至100毫升乳酸鈉林格注射液中)。
用利多卡因:
本品應使用滅菌注射用水溶解(參見配伍禁忌利多卡因部分)。
為獲得濃度≥250毫克/毫升的頭孢哌酮溶液,應采用兩步稀釋法:先用滅菌注射用水溶解(如上表所示),再用2%利多卡因溶液稀釋,使約0.5%鹽酸利多卡因溶液中頭孢哌酮和舒巴坦的濃度分別達到250毫克/毫升和125毫克/毫升。